加入世贸组织后,由于国家的经济促进和协调政策主要通过法律、法规体现
出来,政府主管部门的行为方式将随之发生变化。首先,通过立法来制订政策是
政府的主要行为,然后通过调查研究来监督政策实施的情况,必要时进行政策调
整。
其次,除少数已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需要审核和批准外,政府的主要职能
是通过行业引导,为地方和企业服务。要学习借鉴其他成员尤其是发达国家成员
的通行做法,建立科学合理的经济发展支持体系和外贸出口促进体系,提高产业
和企业的竞争力。
过去地方和企业对中央的总体政策模糊不清,许多事情要靠国务院及各主管
部门审批把关。加入世贸组织后,政令畅通,各行业或产业主管部门可以从繁琐
的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立足国际市场,从全行业发展的角度,研究和解决行业
发展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鉴于信息不畅和科技落后己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各部
门发展的普遍问题,因此,要加大在科技开放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力度。
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收集和整理行业发展关注的焦点信息,包括国际领先
科技发展水平、科技动态、市场供求信息、区域市场尤其是新兴市场的需求信息
和市场行情、新型产品的流行趋势、大型企业的科研和投资动态、主导产品的世
界潮流等。还要反映我国相关行业和产业的发展现状、国家政策导向、进出口走
势、国内产业的竞争优势、主体企业的产品、投资和生产结构等等。
在科技开发引导和支持方面,要制订产业发展导向,出台鼓励研发的政策,
建设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予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资金支持,进行科研成果
的技术推广和产业化引导,以提高各相关行业的总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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