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工作制度


   近日,法院和政策法制局联合制定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
工作制度》。《制度》主要包括调解工作联席会议、人民调解与司法调
解诉前、诉中、诉后衔接、人民调解指导员、疑难纠纷调处指导、效力
衔接、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培训、涉及人民调解协
议的民事案件审理旁听和反馈及调解协议书评阅等九相制度。通过法院、
司法两系统的积极配合,大力加强调解,避免和减少可以由非诉讼方式
解决的纠纷进入诉讼领域,节约司法资源,缓解诉讼压力,真正把矛盾
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为开发区打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