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打击侵害学校、幼儿园的违法案件,净化我区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学校、幼
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齐抓共管,形成
合力,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学校、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良好
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目标
(一)工作任务
1、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幼儿园的违法犯罪案件,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
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2、清理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艺厅、歌舞
厅、录像厅、音像制品商店、书店、流动商业摊点等场所设施,大力净化学校、幼儿园
周边环境。
3、大力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的交通秩序,增设交通标志,重要部位、重点时间增
加交管人员,加强交通管理,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4、大力加强学校、幼儿园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学校、幼儿园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学
校治安保卫组织及队伍,排查整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5、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师生自我防护
知识培训,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责任目标
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各类侵害学校、幼儿园的违法案件,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安全
保卫组织,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区工商局负责清理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无证照经营、违法经营的流动商贩和非法经
营的商业店铺。
区司法局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师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建
立由学校、家庭、社区多方参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网络体系。
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的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
制度,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排查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清理整顿违
法举办的私立幼儿园。
区文化、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清理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违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艺厅、
歌舞厅、录像厅、音像制品店、书屋,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
区城管部门负责清理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的流动商贩和违章建筑。
区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指导学校的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检查,清理学校周
边违法经营的饮食摊点。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摸底排查阶段(10月10日—10月15日)
各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及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掌握情况,
明确整治重点;成立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治
理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10月16日—12月10日)
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在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
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专项整治方案中明确的责任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力量,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3、总结验收阶段(12月11日—12月底)
各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弥补和改进;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整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奖
励和表彰;迎接省、市部门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是各职
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维护社
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本部门议事日程,当作头等大
事来抓。要及时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提
出具体工作要求。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区成立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唱进章(开发区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田凤钧(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成 员:社会发展局、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司法局、工商局、建设规划局、宣传部、
新闻中心、团工委、妇联、城管大队、卫生防疫站、电信分局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发展局教育办,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各项
工作的落实。
办公室主任:王旭升(兼)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何靖东(兼)政法委副书记
各职能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订本系统的专项治理方案。
(二)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明确整治重点目标
各职能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周边影响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教育教学
秩序的网吧、电子游艺厅、歌舞厅、录像厅、音像制品店、书屋、流动摊点、出租房屋以
及给学生安全带来隐患的交通、治安、建筑施工等问题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把握基本情况,
汇总存在问题,研究治理办法。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内部的安全检查工
作,对教室、楼道、宿舍、食堂、实验室、化学药品室、功能室、运动器材、电路、消防
安全通道等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
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三)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专项整治工作,各职能部
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展开,齐抓共管,实现综合治理,确保整治行
动有力度,见成效。对危害大、隐患多的经营网点,要集中人力、物力综合进行整治,该
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查封的坚决查封。各部门之间要灵通信息,及时果断处理突发事件。
要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将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单位、每个科室和每个人身上,
确保责任落实。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
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列入“严打整治百日会战”之中,成为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的一部分。对全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
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组织考评。对行动快、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单
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整治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重
新整治;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00四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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