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执行理念 创新执行方式
开发区法院以新的执行途径破解判决“执行难”

  判决生效而又难以兑现的“执行难”,这是一个长期以来困扰着人民法院和诉讼
当事人的难题。“打赢官司输掉钱,倒贴一笔诉讼费”,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也使法律尊严受到了置疑。开发区法院在“效率和公正”司法主题的指引下,更
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式,以新的执行途径突破传统的执行模式,在处理“执行难”
问题上收到了显著效果。
  首先,开发区法院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将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同时发放给申请人,
告知申请人参与、配合执行,承担举证责任,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执行
线索。同时把当事人举证责任由审判领域延伸到执行领域,调动债权人举证和实现债
权的积极性,把执行不能同市场交易风险区别开来,为在法定执行期限六个月内依法
中止、终结执行提供了客观依据。由于使当事人知晓交易行为具有风险性,交易风险
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受。
  其次,推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被执行人不申报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财产,一
经发现,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 以隐匿财产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予以制裁。
今年以来,法院以妨碍执行罪对7人进行了司法拘留,没有一人产生异议。
  第三是实行举报悬赏制,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从而充分调动了全社会
配合执行工作的积极性,使一些重点执行案件得以突破。
  通过更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式,开发区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不断取得新突
破。 哈尔滨三九龙滨酒厂拖欠秦皇岛燕山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货款130万元,该企业借
改制之机,把企业有活力的资产重新分立为九加红制酒有限公司来逃废债权。经查证
属实后,工商分局在国家商标局依法冻结“九加红”商标,促成此案双方当事人和解,
最后被执行人共给付本息160万元。
                                      (开发区法院简报)